我是長榮警備保全的駐警員,我常說我們駐警員是二軍,
這是相較於警衛班同仁一軍、特勤同仁禁衛軍來說。
即使是二軍,還是長榮集團的正職員工,享有正職員工的待遇,
這篇我就拿放假這檔子事來說吧~
話說5月底我的單位約滿解編,這次解約是總公司直接下令解編的,
業主是間科技公司,而且全省的科技廠都是聘請長榮警備保全,
但是因為業主的保全工作規劃,會讓:
夜班同仁:平日每日都要加班1.5小時,假日兩位有一位要加班0.5小時,
日班同仁:平日每日兩位有一位要加班1小時,
所以是超時工作,幾經溝通無效,
總公司高層直接下最後通牒-約滿我們就不續約了!
正常來說,
長榮警備保全每月是工作20天,即使駐點缺員尚未滿編的情形下,
公司規定仍然必須每7天要休假一天,或者每14天要休假2天,
而長榮警備保全的薪資設計也不鼓勵加班,
每月第20-26天加班領的錢,比第01-20天少,
另一個相關配套措施就是人員編制,
早班需1人、晚班也要1人上班的駐點,長榮警備的編制就是3人,
其他保全公司則是2人,想休假要靠機動支援。
所以理論上長榮警備各駐點人員休假是可以自給自足的。
而長榮警備還有一些關於假期的福利:
我親眼所見週遭同事的真實案例:
婚假-8天有薪假(必須連著請,其中必包含結婚當天),總裁禮金+婚禮補助費
喪假-3~8天有薪假(可以分開請),總裁奠儀+喪葬補助費
陪產假-3天有薪假(不能分開請,且其中有一天要是小孩出生那天)
我自己請過:
公假-有薪假,我去教召6天,公司給我6天有薪假
病假-半薪假,我去住院動小手術,請病假15天,期間公司給半薪。
(公司規定:普通傷病假每年可有30天半薪假,公傷病假以勞基法規定辦理。)
相較於我之前待過的那號稱全國前5大保全公司的待遇,真的是很感心喔!